临时用地批准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要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现将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水源疏浚工程临时用地批准信息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临时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临时用地批准文号 |
临时用地批准日期 |
1 |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水源疏浚工程 |
启东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
通盛大道东、江韵路北 |
31084 |
通自然资规开临(2024)第001号 |
2024/1/9 |